(一)拟邀请国家有关领导、相关部委、省市政府机构、军警有关部门、国际组织、商协会、驻华使领馆、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和贸易代表处的有关领导、嘉宾代表等。
(二)各地政府机关、发改委、工信、海洋、交通、渔业、海事、消防救援、文旅、军警及海上执法等有关机构。
(三)海洋装备领域相关的境内外企业、世界500强企业、重点国央企、国际品牌企业、科研院所、重点院校、装备设计与制造企业、船舶及海工装备总装企业、数字科技企业、装备配套企业、海洋工程开发单位、海上能源开发及建设单位、海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海洋科考机构、船厂、船级社、船东、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海洋文旅机构、媒体单位的有关领导、嘉宾及代表等。
◦ 国内外船东、船舶管理公司代表;
◦ 长三角地区及全国造船、修船、海工制造企业采购、技术负责人;
◦ 船舶配套设备制造商、代理商;
◦ 科研院所、高校研究人员;
◦ 海事及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分析师;
◦ 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代表。